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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学院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5日 点击数: 字号:

物理与电子学院

 

1.学科教学(物理)

 

专业代码:045105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学物理课程专任教师。具体要求为: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教书育人,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二)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扎实的科学理论素养,了解物理科学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物理学科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物理教育教学工作。

(四)熟悉中学教育物理学科课程与教学改革,掌握物理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五)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六)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专业方向

学科教学(物理)。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超过4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应在第一、二学期完成;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应结合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进行。

四、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教学四个部分。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37学分。其中学位基础课13学分,专业必修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实践教学8学分。

    (一)学位基础课(13学分)

1.外语(2学分)

2.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3学分)

3.教育原理(2学分)

4.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

5.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

6.心理发展与教育(2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10学分)

1.学科课程与教材研究(2学分)

2.学科教学设计与实施(2学分)

3.自设课程(3门,6学分)

自设课程由培养院校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自行设置。可开设旨在提高学生学科素养的学科素养类课程,或提升学生教学评价与实践反思能力的教学评价与反思类课程,或旨在增强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信息技术应用类课程。

(三)专业选修课(6学分)

1.专业理论知识类课程

2.教学专业技能类课程

3.教育教学管理类课程

每一类专业选修课至少设置2门课程,每门课程1-2学分。

(四)实践教学(8学分)

1.校内实训(2学分):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

2.校外实践(6学分):包括教育见习(1学分)、教育实习(4学分)、教育研习(1学分)等。

课程设置详见附件一:学科教学(物理)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表;专业必修课程说明见附件二。

课程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的考核采用考试方式;专业选修课的考核方式可以是考试,也可以是考查;所有课程的考核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方式评定,课程考试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五、培养方式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1.采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模式,实行集中在校学习方式。

2.实行双导师制度。双导师制是指由一名经过学校认定的具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校内学术导师,和一名来自实践单位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导师共同担任研究生导师。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3.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的能力提高为核心。教育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重点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研究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4.培养工作坚持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学位论文撰写三者并重。既要使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深入掌握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又要使他们通过专业实践,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提高从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需修满规定的37学分。

六、专业实践

1.实践教学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教学实践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应将实践环节贯穿于培养的全过程。   

2.实践教学须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内容,有完整的管理与评价制度,有序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校内实训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教育见习应在第一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二学年完成。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相一致,紧密联系中学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学物理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开题安排在第二学期末,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研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二)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学教师或中学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其中答辩委员会成员应有5人或5人以上。

(三)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按照南宁师范大学关于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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