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物理与电子学院的实际,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按照规定成立若干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报考本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计划 |
招生指标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26 |
学术型 |
045105 |
学科教学(物理) |
35(含农硕3人) |
专硕型 |
085400 |
电子信息 |
28 |
学院将以生源情况、专业需求以及复试情况确定最终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如有变动,具体以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二)划线原则
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教育部发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对应要求。网上报名时已经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第一志愿考生,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执行对应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我院所有学科专业方向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研究生。
三、复试
(一)志愿复试时间
3月21日周五下午15:00各专业开始演练,测试设备。3月22日(周六)上午9:00学科教学(物理)正式复试,3月22日(周六)上午8:30电子信息正式复试。考生们面试序号由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随机决定。
(二)复试方式
本校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优先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采用钉钉会议平台作为候选面试系统。面试时,考生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复试,严防考生面试作弊。
(三)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正式复试当天,登录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上传证明材料,同时发送到学院指定的邮箱2837717226@qq.com,接受审查。
具体材料包括:
1. 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
2. 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
3. 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 在读研究生须上传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通知时需要提交的复试材料;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没有这两项材料的考生不能列入该专项。
7.报考我校且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证明材料。
8.其他具体参考《南宁师范大学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和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具体参考2025年学校复试工作方案)
(五)复试纪律要求
1.严禁考生复试作弊,严厉打击冒名顶替考试和AI等高科技作弊,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校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禁使用AI技术进行作弊,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任何时候将复试相关试题及复试环节有关内容泄露或公布,考生也不得向他人打探复试试题并寻求帮助,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成绩核算及录取
(一)成绩核算办法
具体参考2025年学校复试工作方案。
(https://yjsxy.nnnu.edu.cn/info/1021/2843.htm)。
(二)录取原则
具体参考2025年学校复试工作方案。
(https://yjsxy.nnnu.edu.cn/info/1021/2843.htm)。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
具体参考2025年学校复试工作方案。
六、附则
(一)学院其他要求
无。
(二)复试结束后,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按考生总成绩排名形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 本通知所涉及内容若与上级文件不符者,以上级文件
(四)温馨提示。考生注意事项(网络复试须知),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http://yjsxy.nnnu.edu.cn/)。